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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建议

作者:writer 来源:光明日报 关注: 时间:2014-06-13 11:46

日前,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召开“一年来行政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”专题研讨会。与会专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今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的部署,就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建议。

    1.抓紧研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,整体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。

    2.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切实建设有限政府。一是全面清理各级政府和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等事项,摸清“家底”,列出清单,并向社会公开,实行“权力瘦身”和“权力示众”。二是有区别地下放行政审批权,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评估,明确哪些权力要全部放,哪些权力部分放,哪些应该立即放,哪些暂时不能放。三是加强对地方简政放权工作的指导、督查和评估,解决权力下放的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。

    3.提高政府治理能力,着力建设有为政府。在推进简政放权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作用的同时,要在建设有为政府、增强政府治理能力上下功夫,通过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,全面提高政府决策力、执行力、协调力和服务能力,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。

    4.重视发挥法治作用,加快建设法治政府。全面推进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市场、法治社会建设。一是全面清理现行不合时宜的行政法律法规,该废止的立即废止,该修订的抓紧修订,该新立的加快立法,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纲要,使经济社会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。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,提高依法决策、依法办事的能力,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发展、处理问题。

    5.“先织网后开闸”,把握好放权进度。推进简政放权,要根据需要和可能,从实际效果出发。要防止一些地方把放权的数量作为新的政绩指标,简单地为减而减、为放而放。

    6.加快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,使改革红利真正释放。一是要扩大增量,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,优先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发展。二是要优化存量,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,完善社会组织治理结构,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下放事项的能力。三是要依法严格规范行为,健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,清理和明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事项,规范开展服务的方式,引入竞争机制

    7.对公务员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,进一步转变政风作风。要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薪酬制度,为基层公务员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,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的收入和待遇,以更好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。同时,要正确引导舆论,营造有利于推行这些改革举措的氛围和环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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